1、 投资者必须是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能知法守法护法。热爱
母婴用品事业,对
婴儿用品市场有充分的认识,富有爱心与责任心。
2、具备一定运作资金和经营管理、组织能力;自行投资,按蓝精灵规范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能够在经营理念、运作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与蓝精灵总部达成共识,并服从蓝精灵连锁总部或各区域代理的规范来经营管理。
4、投资者必须是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当地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开业后120日内办理) 或有相应合法之经营权。
5、经营店面地址必须地处县级以上城市或城镇街道上之独立店面或者商场店中店(四周要有明显隔间,店面可上锁的独立店铺)。
6、特许连锁加盟店的面积要求:单店铺面必须30平方米以上。
7、经营范围: 加盟店一般情况下只允许经营蓝精灵连锁总部提供的商品(经总部同意由店主自行进货的除外)。严禁经营各种伪劣产品和国家
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经营的产品,如果连锁店确实需要采购当地特色产品而我司未与其合作,向公司总部申请后可以自行采购。
8、店面
装修:按公司提供的统一形象设计标准自行装修,招牌统一形象,室内可做更改。
9、营业时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10个小时。
10、同意采取款到发货方式。
11、能够严格遵守蓝精灵总部经营章程规则和职业道德。